雙氧水殘留 重創巨能鈣
本報記者 王薇
“腰酸背疼腿抽筋,請服巨能鈣”的廣告語已為我國許多消費者所熟知。近日,這一保健食品——巨能鈣被檢出含有過氧化氫物質,即雙氧水。
據稱,過氧化氫對人體有害。記者就此事采訪了中國食品添加劑協會名譽理事長尤新及相關業內人士。
權威檢測機構證實,巨能鈣產品殘留過氧化氫物質
10月13日,一位業內人士向國內一家媒體反映,巨能鈣中含有有害物質過氧化氫,即雙氧水。要弄清事實,首先要確認巨能鈣各批次產品中是否均存在過氧化氫殘留。為此,該媒體記者先后將北京、河南市場上的巨能鈣產品送交農業部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檢測。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出具的檢測報告顯示,送檢的北京市場7個品種的巨能鈣產品中,有4種巨能鈣產品中均不同程度地含有過氧化氫成分;送檢的河南市場上銷售的兒童型口服片、老年型口服片、嬰幼兒型沖劑和無糖片劑共4個巨能鈣品種中,有3種存在過氧化氫殘留。由此證明,巨能鈣產品中確含有一定量的過氧化氫物質。
國家標準明確規定,食品中不得有過氧化氫殘留
記者了解到,巨能鈣是一種以維生素C深加工產品L-蘇糖酸鈣為主要原料的補鈣產品,而過氧化氫是一種殺菌消毒化學物質。這種保健食品為什么會有過氧化氫?相關標準是否允許一定量的過氧化氫存在?
中國食品添加劑協會名譽理事長尤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說,過氧化氫批準作為加工助劑使用,但規定在終端食品中不得被檢出。過氧化氫只是在食品加工過程中使用,目的是為了防止外來微生物對食品造成污染而加入的。過氧化氫所起的作用主要是消毒、殺菌及保鮮,未被批準作為可加入食品的防腐劑。用來作為食品加工助劑的過氧化氫在對食品的消毒殺菌加工過程中,將被分解成水和氧氣,不會留存在人體有害物質。
尤新指出,目前市場上過氧化氫分為工業級和食品級兩種,兩種產品質量有很大差別。應用于食品工業的過氧化氫必須是食品級。
食品添加劑專家指出,食品級過氧化氫新國標正在草擬
在有關過氧化氫在食品工業的應用標準中,記者查閱到的是衛生部制定的《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1996)。標準規定,作為食品添加劑的雙氧水,使用范圍限于生牛乳保鮮和袋裝豆腐干。在這個標準中,雙氧水作為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是被嚴格控制的。
尤新介紹,目前中國食品添加劑協會和有關部門正在制訂食品級過氧化氫的行業新標準,主要是對食品級過氧化氫的理化指標及有害指標等進行制訂,從而對過氧化氫在食品工業的應用起到規范性指導作用。
業內專業人士剖析,使用工業級過氧化氫存在隱患
浙江杭州精欣化工廠是國內首家生產開發食品級過氧化氫的企業。廠長汪永超介紹,自20世紀80年代末,工業級過氧化氫的生產方法改為蒽醌法生產。蒽醌法生產的過氧化氫含一些蒽醌類有機物質,這類物質有一定致癌性。食品級過氧化氫采用的原料是工業級過氧化氫經過提純等工藝,除掉其中有害物質,達到食品級要求。與工業級過氧化氫相比,食品級過氧化氫純凈度高。依照國家標準來使用食品級過氧化氫,對人體健康沒有危害。
任何食品企業使用過氧化氫都必須使用食品級。然而由于國標的滯后及生產企業為了減少成本等多方面因素,目前一些食品企業(包括保健食品企業)在生產過程中違規使用工業級過氧化氫。汪永超告訴記者,即使食品在生產過程中將過氧化氫分解掉,但是純凈度低的過氧化氫帶來的一些蒽醌類物質會殘留在食品中,長期積蓄會危害人體健康。
談到食品級過氧化氫是否有害話題時,汪永超表示,目前存在兩種說法,一種說法是過氧化氫在發生作用的過程中,會產生游離態的氧,這可能對人體有害。另一種說法是,過氧化氫是一種優良殺菌劑,對人體沒有危害。但過氧化氫作為食品添加劑,不論國外還是國內,都要求在終端食品中不得被檢出。
從上述可以看出,使用食用級過氧化氫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條件。同時,使用合理的加工工藝,將過氧化氫徹底分解是食品的安全保障。
巨能鈣出具律師聲明,產品通過毒理實驗證實安全
對此,巨能鈣生產企業北京巨能新技術產業有限公司給記者傳真了一份律師聲明。這份聲明由北京巨能新技術產業有限公司委托的北京天達律師事務所發出。
聲明就“巨能鈣中含有微量過氧化氫”一事做出解釋:巨能鈣是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準進行生產和銷售的。巨能鈣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性毒理學評價程序》的規定,進行了嚴格的毒理試驗,證明是安全的,無毒副作用的。同時,也提及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世界衛生組織的食物添加劑專家委員會曾對雙氧水的安全問題進行過評估。委員會認為,人體內腸道細胞的過氧化氫酶可以將雙氧水分解,因此,攝入少量雙氧水不會有中毒危險。
市場迅速做出反應,國家監督管理部門介入調查
巨能鈣產品含有過氧化氫的事件引起了多個省市衛生監督部門的關注。據了解,江蘇南京市衛生監督所于近日對當地市場所售的巨能鈣產品進行了抽檢。河南省工商局也采取了同樣行動,鄭州市有5家藥店將巨能鈣撤出柜臺。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已開始調查巨能鈣,同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表示將調查此事。
本刊將繼續對巨能鈣過氧化氫事件的事態進展予以關注。
來源:2004年11月20日《中國食品報保健產業專版》